龙腾小说_书包族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阿水室里 > 章节目录 第3章 密室杀人
    我叫何天下,是个刑警。



    就在今天晚上我一个人在家睡觉的时候。



    我被抓了。



    原因是,有人死了,警察怀疑犯人是我。



    不,这已经不是怀疑了,而是确定犯人就是我。



    因为他们有确凿的证据。



    指纹。



    死者的尸体上,存在我的指纹。



    现在,我正在熟悉的审讯室里,手上被拷着手铐,接受着成都当地警方的审讯。



    “姓名?”



    “何天下。”



    “性别。”



    “男。”



    “年龄。”



    “25。”



    “犯了什么罪?”



    “我没有杀人。”



    以往审讯别人的人应该是我,真想不到我竟然有被审讯的一天。



    “你是个刑警,而且你侦破的案子不少,相当有名,25岁就能当刑警队队长,可真是前程似锦。但是,你为什么要杀人?”



    坐在我对面的警官一脸正气,国字脸摆在那里相当严肃的问道。



    “我没有杀人!”



    我再次强调道。



    “好,既然你没有杀人,为什么死者的身上会有你的指纹?他才刚刚从监狱里出来,根本不可能留有你的指纹!”



    他说的没错,不光是他。



    我自己都想不明白。



    死的人叫阿水,年纪不大,刚刚三十岁,是个无业游民,平日里游手好闲,打架斗狠,在五年前因为一起抢劫的案子,被我抓进了监狱里。



    老实说,我已经五年没见到他了,如果不是他出狱后来找我请我吃了顿饭,我都要把这人给忘了。



    他在昨天早上出狱,然后昨天中午请我吃了顿饭,还喝了点小酒。



    在饭桌上给我哭的那叫一个惨啊,说自己要改过自新,再也不乱来了,要回老家找一份事做,娶个媳妇安安稳稳生活了。



    我当然很高兴,自己能从歧路上救回一个人,这是好事。



    而且当时阿水承认错误的态度相当诚恳,我不觉得他是在骗我。



    可是,当天晚上,他从西安到达成都之后,于凌晨四点钟,死在了他在成都的家里。



    他是被人尖锐的刀子活生生捅脖子捅死的。



    更奇怪的是,在他的床头柜上,沾着血迹写着几个数字。



    1217



    四个数字。



    还是他们一个小区的老邻居听说他一个人回来了,想和他话话家常,于是就发现了他的尸体。



    然后到今天晚上,成都的警方才到达我们西安,然后把我逮捕了。



    按理说,我是刑警队长,用逮捕实在是太过了。



    但是没办法,谁让那小子的身上有我的指纹呢?



    而且还有很多很多!



    这他吗,简直让我难以理解。



    那是因为在他死亡前的两个小时,我本人在酒吧里喝酒,一直到晚上两点半才回去。



    是的,虽然我是个刑警队长,但是我却喜欢去酒吧。



    那里面森罗万象,灯红酒绿,声色犬马,一应俱全。



    我两点半回家,到家之后倒头便睡,第二天正常上班。



    时间对不上。



    从西安到成都,有七百公里远,自己开车的话,需要至少四五个小时。



    只有一个方法能很快得到达,那就是飞机。



    但是我如果上了飞机,一切都能查出来。



    可是没有。



    这就是问题所在,我没有杀人!



    “我不知道,这是一起很明显的栽赃陷害!”我狠狠的说道,因为不用脑子,只要用屁股想都能想出来的问题。



    这群成都的同僚却把我抓到了这里!



    不光毁坏我的名誉,而且这种自己没有做却被指着鼻子说自己做了的行为,实在是太让我不爽了。



    “我们有人证!阿水小区保安在晚上3点的时候,发现你,就是你本人!出现在了阿水的小区。”



    眼前的警察仍然不肯相信我。



    人证?



    开什么玩笑?



    我有一瞬间竟然觉得是自己记忆出了问题,难道说我那晚真的是去杀了人?



    不可能啊!



    但是这样的话,要怎么解释指纹的事情?



    “你既然要嘴硬,我就把证人带进来!”



    或许是见我是刑警队长,可以算是老油条了,一般的心理施压什么的对我根本没用,所以对方一甩手中的笔录本,走到了外面。



    而我自己也在思考着这是为什么。



    正在这时,一个很有威严的人走了进来。



    也是刑警队长,成都公安局的刑警队长。



    “把何队长放出来,他不是杀人凶手。”



    身后跟着几个警员走进来,用钥匙开始解我的手铐。



    “队长?不是他?可是人证物证!”



    “只能算是嫌疑人,因为正如他之前说的那样,在死者死亡前的两个小时内,他确实是在燕雀酒吧里喝酒,酒吧老板和他很熟,做了这个人证。”



    这刑警队长撇了撇嘴,但也松了口气。



    “什么?人证的话怎么能算。”



    “酒吧里有摄像头,拍到了他确实在那个时候进去过!我们辨认了,确实是他,而两个小时,想要从西安到达成都,是做不到的事情,所以他的嫌疑减轻了,应该是有人在陷害他。”



    原来如此,不是他们想不到,而是他们不相信我说的话,而是确认了我有不在场证明之后,这才相信了我。



    身为刑警,就该只相信证据,做得相当好。



    我也相信了我自己,如果不是有证据,我自己都怀疑是不是我那晚的记忆出了差错,因为这个案子,怎么看我怎么有嫌疑。



    我收拢收拢被勒的有点疼的手,点了根烟。



    “我想去下现场。”我说道。



    “你是涉案人员,不能。”



    “我被陷害了!说不定我能回忆起什么。”



    这个理由击溃了这个刑警队长,他点了点头,说道:“我先申报一下,等批示之后,你才可以过去。”



    我沉默不语,又吸了一口烟,看着桌子上此案的卷宗,陷入了沉思。



    我不是凶手,可我的指纹为什么会出现在死者身上?



    不是只有一个指纹而已,而是大量的,带着血的指纹,充斥在死者的身上。



    如果只有一个指纹的话,还可以理解为有人想故意陷害我,所以偷偷印下我的指纹,然后留在案发现场。



    但是这么多,几乎不可能做到。



    如果不是我深刻的相信着唯物主义,我都会觉得出了鬼了。



    调查卷宗上面有不少我想要的东西。



    尸检报告。



    人是凌晨的四点整死的,脖子被利刃捅入,连连捅了十几刀。



    一下子就能排除是自杀。



    这是一起典型的凶杀!



    凶手在杀死死者之后离开,但是那个时候的死者还没有死!



    他用自己的手指沾着鲜血,在床头柜上面写下了几个数字。



    “1217”



    这是什么意思?难道这是和凶手有关的信息?



    可是不对劲啊!这四个数字能想到什么?



    保险柜的密码?



    手机的解锁密码?



    还是,日期?



    年份?



    想着想着我有点头疼,我自问破了不少的案子,但是这个案子却让我有些焦头烂额。



    正在我想去现场看一看的时候,之前进来过的当地的刑警队长,带着一个身穿保安制服的三十岁的胖子进来了。



    “何队长,这就是那个作证你在晚上凌晨出现在阿水小区门口的保安!”



    这样说着,把人带了进来。



    “我没有骗人!我确实看到了!”急忙的辩解,有点脸红脖子粗的,突然一抬头看到了我。



    吓了一跳。



    “啊,就,就是他!就是他!那天晚上,就是他在小区门口敲我们保安室的窗子!而且还问我这里是不是阿水的家!问了好几遍,所以我印象特别深!”



    这保安急忙指着我说道,我的心沉了下去。



    这怎么可能?



    这个保安都是我第一次见,我根本不认识这个家伙啊!



    如果说那天晚上所谓的酒吧,的确是我喝酒喝多了,记不得了,然后我醉气熏熏的开着车,冒着会撞死的危险一路上彪了两百公里以上!



    那我确实是能在两三个小时之内到达成都。



    然后我还要在并不知道阿水的家的情况下,在极端的时间中找到阿水的小区。



    这样这一切才能构成真相。



    但是我这个人记性很好,如果我见过一个人一面,一般我都是能想起来的。



    但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眼前这个保安。



    我又打量了他一遍,看起来相当的老实憨厚,不像是会撒谎的人。



    而且他言之凿凿,就算是撒谎了,撒谎对他有什么好处吗?



    没有!



    陷害我,并不能让他得到什么好处。



    “等等等等,冷静一些,先冷静下来。”



    我挥了挥手让他冷静下来。



    但是这保安仍然是审视的看着我,像是把我当成了罪犯。



    “你确实是看到了我吗?我这张脸?当时我穿着什么衣服?看上去和现在有没有什么不同?”



    对方说不定易容了,本身长的我就有点像,然后故意化妆易容,为的就是嫁祸于我。



    不然的话仔细想想。



    对方既然要杀死阿水,他还会找这个保安问这里是阿水的小区吗?



    这简直就是在告诉这保安,把我的脸记好了!我就是杀人凶手。



    然后在杀人,把一切嫁祸在我的身上。



    拙略的杀人方式,留下的痕迹太多,而且还留下了太多证据。



    只是这些证据都对准了我。



    这一切简直让人匪夷所思。



    “我想想啊,那天晚上你穿着黑色的雨衣,那天晚上明明没有下雨,你却穿着黑色的雨衣,开着车,从车上下来之后就开始问我了!对了,听口音,似乎是东北那边的。”



    黑色的雨衣?说不定是为了掩饰身上的衣服或者什么。



    开着车?要么是他本身就从很远的地方来,一定要开车,要么就是对方要营造出一种,我,“何天下”来到了这里的样子,所以故意开着车。



    东北口音?这是个证据,我是陕西人,说话有点陕普的感觉,根本不会说东北话!



    “有没有记下车牌号?!”



    “这个……没有,那晚上没想那么多。”保安挠了挠头,一副被问话的样子。



    半晌这才反应过来,问道:“你不是犯人吗?你来说就是了,问我干嘛?”



    “我不是犯人,犯人另有其人!”



    随后在他震惊的注视下,我想到了一点。



    “有摄像头吗?你们小区门口?”



    “这个,有是有,就是坏了。”



    原来如此吗?如果有摄像头的话,如果正好拍到了“我”的存在的话,说不定我到现在还不一定能洗脱嫌疑,还在被用铐子铐着吧。



    我冷静的沉思,突然感觉有人一直在盯着我,朝着那视线看去,发现是刑警队长。



    “怎么,你们领导同意了吗?”



    “同意了,但是得我们一同前往才行!”



    我点了点头表示理解,虽然我是涉案人员,但是人证物证俱在,有不在场证明,我就可以洗脱嫌疑撒手不管这件事情了,毕竟虽然都是警察,但是这是他们地盘上发生的事情。



    但是这起案子,明显很不对劲!



    凶手几乎是故意的想要把嫌疑给陷害到我的身上!如果不是那天晚上我恰好去了酒吧喝酒,恐怕我现在还真洗不清嫌疑了。



    对方到底是怎么留下我的指纹的?又是怎么伪装成我的样子的,这让我完全想不通。



    我当刑警多年,得罪的人也不少了,若让我想出到底是谁做的,我还真不清楚,而且这阿水生前也是到处混,认识的人也特别多,社会关系相当的复杂,从这个方面入手无异于是大海捞针。



    只有再次去看一下现场,说不定能发现一些线索。



    王队长带了几个刑警,开了辆车就带着我去了,很快我们便到了案发现场,阿水家的小区。



    这是一个在郊区的老旧商业住宅,看起来像是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房子,现在已经有些老旧了,不过随着成都的房价越来越高,这种郊区的老房子也是水涨船高。



    也就是因为这种老旧小区的关系,所以摄像头坏了才没有人去修。



    我们开进小区,到了阿水家这栋楼停了下来,纷纷下了车。



    这栋楼总共六楼,一共有三个单元,阿水他们家在三单元的五楼,一个不上不下的楼层。



    四楼虽然也不高,但是破窗进入是不存在的了。



    然而更让我吃惊的事情才刚刚开始,当我们上到五楼502室之后,王队长轻轻一推,便推开了这屋的门。



    门是被破坏的?



    虽然我之前已经有思考过这犯人手段的拙劣,但是现在到达现场之后,还是没有看出这犯人为什么会这么简单粗暴。



    难道他是破门而入的吗?



    “何队长你看出来了吗?不错,这门是被当时目击者强行撞开的!我们专门找了人来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这门在被撞开之前,是锁的结结实实的,而且没有被撬的痕迹!”



    王警官说道,这倒是让我没有想到!



    我本来以为这门是被杀死死者的犯人弄开的。



    “而且……”



    王警官欲言又止。



    “而且?”



    “而且这间屋子的钥匙,当时还丢在室内,而且,这屋子的门,应该只有一把钥匙。”



    王警官说道。



    我浑身一震。



    开什么玩笑?



    这不就是……



    密室杀人!



    密室杀人又被称之为不可能犯罪!一般的定义为门和窗户都没有被破开的痕迹,而且他们都锁着,整个屋子是一个严密的密室,不存在别的出口,但是在钥匙在室内的情况下,有人被杀了。



    这就是不可能犯罪!



    无法以常理度之的犯罪!



    原来如此,我明白了,为什么之前成都的警方一口咬定我是凶手了。



    因为我是个刑警,必然在这方面很有经验,以我的能力,说不定是能还原这个密室的,所以我的嫌疑才大。



    “这样一来,那个发现尸体的人不是很可疑吗?如果他撒了谎呢?其实就是他杀了人,然后从外面把门给锁上,最后把门撞开,在把钥匙放回原位就可以了。”



    我推测到。



    因为这密室不同于别的密室,虽然他是那种上世纪的老旧建筑,但是防盗门还是很完备的!



    这两道坚固的防盗门,基本上没有任何可操作的空间,难以想象犯人用了怎样的诡计完成了这个密室。



    “不可能!你有没有认真看卷宗?发现尸体的是个老人!而且他的腿还有严重的风湿病,拄着拐杖!他先是发现门敲不开,以为是煤气中毒了,然后就去找人帮忙,四五个人一起才把门给撞开,撞开之后,到了阿水的房间,这才在里面发现了床上的尸体。”



    “而且不光是尸体,当时钥匙就丢在尸体的身上,上面还有许多的血,血都凝固了!”王队长说道,我这才点了点头。



    这样一来,我的推测就完全不对了。



    把钥匙丢在死者尸体的身上,这样一来势必所有冲进来的人都能看得到它,这样就不存在什么偷偷把钥匙丢在室内这种事了。



    除非是四五个人一起合伙把人杀了,否则的话,这就是一起完美的,密室杀人案!



    王队长拿出来一张照片,我拿着看了一下,这是那张钥匙的照片!血液基本上浸染了一半的钥匙表面积,而且已经凝固住了!



    这些血液凝固的样子相当的完整,这不光证明钥匙一直放在尸体上没有动,更加证明了!



    这把钥匙在那之后也没有插入钥匙孔里面,不然的话上面的血迹是会留下痕迹的,但是并没有。



    这下就有点难办了,不光是这起杀人事件的嫌疑人是我那么简单,而是即使我是凶手,我也想不通我是怎么犯罪的!



    我是以怎样的方法杀了人,然后还从这个密室中逃脱了呢?



    完全想不明白!



    先进了这屋内阿水的房间看了看,基本上只有四五个平方那么大,放了张床,然后就没有可以放的地方了。



    尸体早已经搬走,拿去尸检了,床上现场尸体痕迹固定线端端的花在上面,可以看出死者当时是趴在床上死去的,手基本上搭在床头柜上,这是因为写下了那四个数字的缘故吗?



    “怎么确认只有一把钥匙呢?说不定还有别的钥匙呢?”



    这种事情,怎么可能这么儿戏的就确认下来了?



    “是这样的,这房子是阿水父母留下来的,阿水父母在几年前相继去世,家里也没有别的亲人,正因为如此,那个老头才会想着来看看阿水。而钥匙如果别人配过的话,是会留下痕迹的,但是却没有。”



    “凶手很可能是阿水认识的人,阿水给他开了门,对方能进入卧室,就代表着是相当亲密的人,但是无法解释的是为什么阿水像是睡着了一样的死去了,难道说凶手已经和死者熟悉到可以让死者安然入睡,对他全无防备的地步!”



    王警官说的很有道理,一般来说除非是关系好到了亲人或者恋人的地步,否则的话谁会当着别人的面入睡?



    这样一来,说不定有别的钥匙的存在!



    对方用钥匙开了门,然后悄悄进入,杀死了人,又拿着自己的钥匙离开了,这种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但是警方如果想要调查清楚还存在不存在别的钥匙,这是相当困难的事情,工作量太大,都是几年前的事情了,谁会记得那么清楚?



    况且,唯一知道内情的人已经死了,从这里开始调查,基本上不太可能!



    我先是环顾了一下这个屋子,三室一厅,阳台外面有防盗网,人是进不来的,也排除了从上面下来的可能。



    走到阳台的窗户,能听到上方传来说话的声音。



    如果,如果不存在另一把钥匙的话,这就是一起完美犯罪!一起不可能犯罪!



    只有神,才可以在不打开门,不打开窗户的情况下,进入这个密室中,杀死死者!



    这真的正常吗?



    “如你所见,现在这个案子相当的难以调查,我们掌握的线索太少。”王警官说道,看得出他有点失望。



    本来想依靠着我找出一些什么,但是我现在无法给这个答卷填上答案。



    “等等,凶器呢?”



    现在我们不妨将密室抛之脑外,只思考凶器的问题。



    凶器去哪里了?



    利刃,而且还是面对脖子的割裂,血溅得相当的多!



    放眼看去,基本上整个床上都是血。



    这样一来,不管是凶器,还是犯人身上,都必然会留下许多的血迹。



    但是没有!整个屋子里,都没有!



    这简直让人匪夷所思!



    不光犯人从密室消失了,就连,杀人的凶器都消失了,还有犯人身上的血迹都没了!



    如果不是我不相信这世界上有超能力,我甚至会怀疑,这就是一起超能力者犯下的凶杀案!



    这怎么可能!世上哪里有这么荒唐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