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何天下,是个刑警。
就在今天晚上我一个人在家睡觉的时候。
我被抓了。
原因是,有人死了,警察怀疑犯人是我。
不,这已经不是怀疑了,而是确定犯人就是我。
因为他们有确凿的证据。
指纹。
死者的尸体上,存在我的指纹。
现在,我正在熟悉的审讯室里,手上被拷着手铐,接受着成都当地警方的审讯。
“姓名?”
“何天下。”
“性别。”
“男。”
“年龄。”
“25。”
“犯了什么罪?”
“我没有杀人。”
以往审讯别人的人应该是我,真想不到我竟然有被审讯的一天。
“你是个刑警,而且你侦破的案子不少,相当有名,25岁就能当刑警队队长,可真是前程似锦。但是,你为什么要杀人?”
坐在我对面的警官一脸正气,国字脸摆在那里相当严肃的问道。
“我没有杀人!”
我再次强调道。
“好,既然你没有杀人,为什么死者的身上会有你的指纹?他才刚刚从监狱里出来,根本不可能留有你的指纹!”
他说的没错,不光是他。
我自己都想不明白。
死的人叫阿水,年纪不大,刚刚三十岁,是个无业游民,平日里游手好闲,打架斗狠,在五年前因为一起抢劫的案子,被我抓进了监狱里。
老实说,我已经五年没见到他了,如果不是他出狱后来找我请我吃了顿饭,我都要把这人给忘了。
他在昨天早上出狱,然后昨天中午请我吃了顿饭,还喝了点小酒。
在饭桌上给我哭的那叫一个惨啊,说自己要改过自新,再也不乱来了,要回老家找一份事做,娶个媳妇安安稳稳生活了。
我当然很高兴,自己能从歧路上救回一个人,这是好事。
而且当时阿水承认错误的态度相当诚恳,我不觉得他是在骗我。
可是,当天晚上,他从西安到达成都之后,于凌晨四点钟,死在了他在成都的家里。
他是被人尖锐的刀子活生生捅脖子捅死的。
更奇怪的是,在他的床头柜上,沾着血迹写着几个数字。
1217
四个数字。
还是他们一个小区的老邻居听说他一个人回来了,想和他话话家常,于是就发现了他的尸体。
然后到今天晚上,成都的警方才到达我们西安,然后把我逮捕了。
按理说,我是刑警队长,用逮捕实在是太过了。
但是没办法,谁让那小子的身上有我的指纹呢?
而且还有很多很多!
这他吗,简直让我难以理解。
那是因为在他死亡前的两个小时,我本人在酒吧里喝酒,一直到晚上两点半才回去。
是的,虽然我是个刑警队长,但是我却喜欢去酒吧。
那里面森罗万象,灯红酒绿,声色犬马,一应俱全。
我两点半回家,到家之后倒头便睡,第二天正常上班。
时间对不上。
从西安到成都,有七百公里远,自己开车的话,需要至少四五个小时。
只有一个方法能很快得到达,那就是飞机。
但是我如果上了飞机,一切都能查出来。
可是没有。
这就是问题所在,我没有杀人!
“我不知道,这是一起很明显的栽赃陷害!”我狠狠的说道,因为不用脑子,只要用屁股想都能想出来的问题。
这群成都的同僚却把我抓到了这里!
不光毁坏我的名誉,而且这种自己没有做却被指着鼻子说自己做了的行为,实在是太让我不爽了。
“我们有人证!阿水小区保安在晚上3点的时候,发现你,就是你本人!出现在了阿水的小区。”
眼前的警察仍然不肯相信我。
人证?
开什么玩笑?
我有一瞬间竟然觉得是自己记忆出了问题,难道说我那晚真的是去杀了人?
不可能啊!
但是这样的话,要怎么解释指纹的事情?
“你既然要嘴硬,我就把证人带进来!”
或许是见我是刑警队长,可以算是老油条了,一般的心理施压什么的对我根本没用,所以对方一甩手中的笔录本,走到了外面。
而我自己也在思考着这是为什么。
正在这时,一个很有威严的人走了进来。
也是刑警队长,成都公安局的刑警队长。
“把何队长放出来,他不是杀人凶手。”
身后跟着几个警员走进来,用钥匙开始解我的手铐。
“队长?不是他?可是人证物证!”
“只能算是嫌疑人,因为正如他之前说的那样,在死者死亡前的两个小时内,他确实是在燕雀酒吧里喝酒,酒吧老板和他很熟,做了这个人证。”
这刑警队长撇了撇嘴,但也松了口气。
“什么?人证的话怎么能算。”
“酒吧里有摄像头,拍到了他确实在那个时候进去过!我们辨认了,确实是他,而两个小时,想要从西安到达成都,是做不到的事情,所以他的嫌疑减轻了,应该是有人在陷害他。”
原来如此,不是他们想不到,而是他们不相信我说的话,而是确认了我有不在场证明之后,这才相信了我。
身为刑警,就该只相信证据,做得相当好。
我也相信了我自己,如果不是有证据,我自己都怀疑是不是我那晚的记忆出了差错,因为这个案子,怎么看我怎么有嫌疑。
我收拢收拢被勒的有点疼的手,点了根烟。
“我想去下现场。”我说道。
“你是涉案人员,不能。”
“我被陷害了!说不定我能回忆起什么。”
这个理由击溃了这个刑警队长,他点了点头,说道:“我先申报一下,等批示之后,你才可以过去。”
我沉默不语,又吸了一口烟,看着桌子上此案的卷宗,陷入了沉思。
我不是凶手,可我的指纹为什么会出现在死者身上?
不是只有一个指纹而已,而是大量的,带着血的指纹,充斥在死者的身上。
如果只有一个指纹的话,还可以理解为有人想故意陷害我,所以偷偷印下我的指纹,然后留在案发现场。
但是这么多,几乎不可能做到。
如果不是我深刻的相信着唯物主义,我都会觉得出了鬼了。
调查卷宗上面有不少我想要的东西。
尸检报告。
人是凌晨的四点整死的,脖子被利刃捅入,连连捅了十几刀。
一下子就能排除是自杀。
这是一起典型的凶杀!
凶手在杀死死者之后离开,但是那个时候的死者还没有死!
他用自己的手指沾着鲜血,在床头柜上面写下了几个数字。
“1217”
这是什么意思?难道这是和凶手有关的信息?
可是不对劲啊!这四个数字能想到什么?
保险柜的密码?
手机的解锁密码?
还是,日期?
年份?
想着想着我有点头疼,我自问破了不少的案子,但是这个案子却让我有些焦头烂额。
正在我想去现场看一看的时候,之前进来过的当地的刑警队长,带着一个身穿保安制服的三十岁的胖子进来了。
“何队长,这就是那个作证你在晚上凌晨出现在阿水小区门口的保安!”
这样说着,把人带了进来。
“我没有骗人!我确实看到了!”急忙的辩解,有点脸红脖子粗的,突然一抬头看到了我。
吓了一跳。
“啊,就,就是他!就是他!那天晚上,就是他在小区门口敲我们保安室的窗子!而且还问我这里是不是阿水的家!问了好几遍,所以我印象特别深!”
这保安急忙指着我说道,我的心沉了下去。
这怎么可能?
这个保安都是我第一次见,我根本不认识这个家伙啊!
如果说那天晚上所谓的酒吧,的确是我喝酒喝多了,记不得了,然后我醉气熏熏的开着车,冒着会撞死的危险一路上彪了两百公里以上!
那我确实是能在两三个小时之内到达成都。
然后我还要在并不知道阿水的家的情况下,在极端的时间中找到阿水的小区。
这样这一切才能构成真相。
但是我这个人记性很好,如果我见过一个人一面,一般我都是能想起来的。
但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眼前这个保安。
我又打量了他一遍,看起来相当的老实憨厚,不像是会撒谎的人。
而且他言之凿凿,就算是撒谎了,撒谎对他有什么好处吗?
没有!
陷害我,并不能让他得到什么好处。
“等等等等,冷静一些,先冷静下来。”
我挥了挥手让他冷静下来。
但是这保安仍然是审视的看着我,像是把我当成了罪犯。
“你确实是看到了我吗?我这张脸?当时我穿着什么衣服?看上去和现在有没有什么不同?”
对方说不定易容了,本身长的我就有点像,然后故意化妆易容,为的就是嫁祸于我。
不然的话仔细想想。
对方既然要杀死阿水,他还会找这个保安问这里是阿水的小区吗?
这简直就是在告诉这保安,把我的脸记好了!我就是杀人凶手。
然后在杀人,把一切嫁祸在我的身上。
拙略的杀人方式,留下的痕迹太多,而且还留下了太多证据。
只是这些证据都对准了我。
这一切简直让人匪夷所思。
“我想想啊,那天晚上你穿着黑色的雨衣,那天晚上明明没有下雨,你却穿着黑色的雨衣,开着车,从车上下来之后就开始问我了!对了,听口音,似乎是东北那边的。”
黑色的雨衣?说不定是为了掩饰身上的衣服或者什么。
开着车?要么是他本身就从很远的地方来,一定要开车,要么就是对方要营造出一种,我,“何天下”来到了这里的样子,所以故意开着车。
东北口音?这是个证据,我是陕西人,说话有点陕普的感觉,根本不会说东北话!
“有没有记下车牌号?!”
“这个……没有,那晚上没想那么多。”保安挠了挠头,一副被问话的样子。
半晌这才反应过来,问道:“你不是犯人吗?你来说就是了,问我干嘛?”
“我不是犯人,犯人另有其人!”
随后在他震惊的注视下,我想到了一点。
“有摄像头吗?你们小区门口?”
“这个,有是有,就是坏了。”
原来如此吗?如果有摄像头的话,如果正好拍到了“我”的存在的话,说不定我到现在还不一定能洗脱嫌疑,还在被用铐子铐着吧。
我冷静的沉思,突然感觉有人一直在盯着我,朝着那视线看去,发现是刑警队长。
“怎么,你们领导同意了吗?”
“同意了,但是得我们一同前往才行!”
我点了点头表示理解,虽然我是涉案人员,但是人证物证俱在,有不在场证明,我就可以洗脱嫌疑撒手不管这件事情了,毕竟虽然都是警察,但是这是他们地盘上发生的事情。
但是这起案子,明显很不对劲!
凶手几乎是故意的想要把嫌疑给陷害到我的身上!如果不是那天晚上我恰好去了酒吧喝酒,恐怕我现在还真洗不清嫌疑了。
对方到底是怎么留下我的指纹的?又是怎么伪装成我的样子的,这让我完全想不通。
我当刑警多年,得罪的人也不少了,若让我想出到底是谁做的,我还真不清楚,而且这阿水生前也是到处混,认识的人也特别多,社会关系相当的复杂,从这个方面入手无异于是大海捞针。
只有再次去看一下现场,说不定能发现一些线索。
王队长带了几个刑警,开了辆车就带着我去了,很快我们便到了案发现场,阿水家的小区。
这是一个在郊区的老旧商业住宅,看起来像是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房子,现在已经有些老旧了,不过随着成都的房价越来越高,这种郊区的老房子也是水涨船高。
也就是因为这种老旧小区的关系,所以摄像头坏了才没有人去修。
我们开进小区,到了阿水家这栋楼停了下来,纷纷下了车。
这栋楼总共六楼,一共有三个单元,阿水他们家在三单元的五楼,一个不上不下的楼层。
四楼虽然也不高,但是破窗进入是不存在的了。
然而更让我吃惊的事情才刚刚开始,当我们上到五楼502室之后,王队长轻轻一推,便推开了这屋的门。
门是被破坏的?
虽然我之前已经有思考过这犯人手段的拙劣,但是现在到达现场之后,还是没有看出这犯人为什么会这么简单粗暴。
难道他是破门而入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