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腾小说_书包族小说网 > > 小冉李小冉 > 章节目录 或许命运的签,让我们再遇见 作者:王宇昆
    一、



    可以看见伴海全貌的酒店,她在电梯里透过玻璃看着平静的海面深吸一口气,又吐出来。走进大堂前用粉饼最后补了一点妆。



    16号桌,她按照指示找到了靠近落地窗的位置,她看见他穿了藏蓝色的西服,没有打领带,松开了喉结下方的那两颗扣子。



    他侧过头来向她打招呼,帮她卸下厚重的外套,然后拉开凳子,将外套搭在椅背上。



    他说他点了她最爱吃的菜,然后开始简单的寒暄。她注意到他的头发变得稀疏了一些,笑起来的时候眼角的皱纹也变得明显,但那双眼睛和鼻梁的线条依旧和十八岁那年的一样好看。



    他说话的语速变慢许多,声音也仿佛是饱经沧桑后变得微微沙哑,他讲话的时候一直凝视着她,目不转睛,她怕他看出她脸上过浓的妆容是为了更好的掩盖变差的肌肤,整个身体自觉地向后缩了缩。



    她发现,就算是十八岁已经远去自己十几年,她再听到他的声音时,仍然会心跳加速,上齿会轻轻咬住下唇,拇指不停地揉搓食指的第二个关节。



    吃饭的时候,他晃了晃杯中的红酒,闻了闻,整套动作既娴熟又优雅。她和从前一样,一样的善于聆听,听着他讲着这些年喝过多少国家的多少种红酒,每次碰杯之后又在做着些什么。



    她是唯一个,在和他碰完杯,不想去拥抱或者深吻,只是想安静地端详的女人。



    他又赶快解释了一句,语气急促起来,像是觉得自己说错了话赶快挽回似的。



    他还是像十八岁的时候那样的自大,就连交过多少女友和多少女人有过多少暧昧这种事情都要挂在嘴边当做谈资,但她却没有任何想要打断的想法,只是一边用刀叉切割一小块牛排然后再优雅地送入口中,一边听着他的故事时而附和地发出一两句挑逗或是笑声。



    她从不觉得和他在一起的时光无聊,哪怕她一直是沉默的一方。



    他和她就这样谈笑风生地吃完正餐和甜点,然后一起望向窗外的伴海,他对她说,十几年前这里还只是一个破旧的小渔湾。



    十八岁那年他就是从这里坐上了一辆轮船,驶向了遥远的大洋彼岸,而她一直留在了这里,亲眼见证了土地的蜕变和危楼的拔起。她深谙,人和土地一样,都会被时间改变。



    吃过饭,他说要送她回家,他起身帮她从身后披上外套,然后自己又迅速地穿好西装,西服双肩处被紧紧撑起,那一刻,她才突然发觉他的肩膀变宽了不少。



    她上了他的车,车厢内是好闻的古龙水味道,他问道她住址,她说还是老地方。



    他故意开的很慢,好在车程中可以讲起一些故事,他和她聊着十八岁那年的他们和别人,对一切陈年旧事或是八卦轶事又重新提起兴趣,她记得十八岁时的他从不愿意提及这些,因为那时候的他从来都是这些八卦故事的主角。



    等红灯的时候,她不经意地一瞥,发现了他手机锁屏上的照片,是一个烫着金发的亚洲女人,皮肤要比自己黑一些,照片上的他和女人耳朵贴在一起,他没有笑而身旁的女人笑得灿烂。



    关于照片的故事他在这次重逢的期间只字未提,她也懒得去问或是猜测。



    还是老样子。在走入老城区的街道里时,他感叹了一句,她点头嗯了一声,紧接着又听见他补充了一句。



    那时候你天天在这里堵我。



    他发出的笑声让坐在副驾驶上的她有些尴尬,但她心里又稍有庆幸,因为他在正餐时忘记她对番茄过敏后起码还记得这段往事。



    车子终于停在了她家的门口,她没有礼貌性地提出来让他到家中做客的话,只是在和他道别后径直转身,她不许自己回头,因为她已经把十八岁那年恋恋不舍、藕断丝连的毛病给改掉了,一旦回头,她一定会嘲笑自己的。



    二、



    她特意嘱咐他不要去接她的。



    那天她褪去了已经穿得暗黄的狱服,换上了他上个月给她寄来的新衣服。是呢子大衣,深棕色,走出围墙的那一刻,她好像才感觉自己真的走入了寒冷的冬季。



    五年她变成了黄脸婆,脸上的黄色雀斑让她逐渐明白自己不再年轻。她换上呢子大衣的时候借了面镜子,镜子前的她涂了鲜艳的唇红,擦了些粉试图遮盖面颊的晦暗。



    她多年来第一次听见车流声,听见小吃摊鼎沸的人声,听见孩童的哭啼声,原本熟悉的市井生活仿佛噌得一下子重新填补回她的生命里。



    她听见小孩的哭啼声,一下子想起了自己的孩子,也会在大街上因为她不愿意买一件玩具而哭哭闹闹惹来众人的目光。那时候,她多半会扬起手掌不痛不痒地吓唬孩子,可是现在她却有些后悔了,心心念念的孩子好久没来看过她,她脑袋里想着孩子是不是又长高了一节,是不是走路还颤颤悠悠的。



    想着,她走进那家刚刚小孩哭着也不肯出来的店里,挑了一款玩具。



    她感受到有凉风钻进脖子里,不禁地哆嗦了几下,她加快了脚步,想要早点赶回去。



    一个月前,得到提前释放的消息,探视时,他在她面前哭了出来,那是从结婚以来她第一次看见他哭得惊天动地,他一直表现的坚强,要她也坚强,可那天他们谁也没能做到。



    她不知不觉养成了撕日历的习惯,数天气的习惯,背诵十二生肖的习惯,日子、节气、年岁在她的念叨中却过得异常缓慢,有一段时间她需要靠着药物维持,日历越来越薄,节气终于数到大寒,旧年迎来新年,可剩下的日子依旧漫长的可怕。



    她是想他的,曾经发疯了一样的想,可是她无法预知城墙之外的生活,就像无法预知明天的天气一样。



    他再婚后的一个月,他带着孩子来看她,带了她最爱吃的鱼。



    她扒拉着饭,眼泪一颗颗地砸进鱼肉里,吃的有滋有味,这时孩子问她妈妈为什么爱吃鱼的时候,她却哽住了喉。



    这些年来头一回被鱼刺卡住了嗓子,她开始拼命地咽口水,但实则只会增加痛苦的感觉,她能感觉到有被鱼刺划破而产生的血腥味涌上来,她强忍着,不做声。



    他察觉出来她的不正常时探视的时间已然到了。



    她抬头看了看正午悬在半空的烈日,觉得一身疲惫。她按照纸条上的地址,拐了几个巷口,穿过几条街道,终于找到了他的新家。



    她摁响了门铃,叮咚几声后拖鞋趿拉地板的声音由里朝外扩散,孩子打开门的那一瞬间,她没忍住哭了起来。



    孩子也跟着哭,一边喊着妈妈,一边喊着爸爸。



    她蹲下身子拥抱着已经长高不少的孩子看见房间里走向自己的他,那一刻,她描述不清他脸上的表情,或许是喜悦与感动并杂,可能还有其他,他拍了拍她的肩膀,然后重复了三遍回来就好。



    她发现他变的更加苍老了一些,瞳孔的颜色微微变浅,头发里能找到银白色影子,看上去是柔软的触感,一家人相拥在一起的时间像是浓缩了这几年所有的五味心语,她突然觉得自己此刻是幸福的,是用五年换来了一生最值得的幸福,哪怕是她心甘情愿成全了他。



    孩子倒是对她买来的玩具没有显现出多大的兴趣,她自我安慰可能是因为孩子年龄增长不再喜欢幼稚的东西。她像个陌生人似的拉着孩子的手参观他的家,步子很轻,很小心。



    这个房子的女主人今天特意为她制造了一家人重逢的空间,他亲自下厨,准备了美味的饭菜,都是她最爱吃的。



    却唯独没有鱼。



    三、



    他有绿色恐惧症,尤其是看到大片大片的绿色时,会有想死的感觉。



    他辞去工作,打算做个放荡不羁的背包客,骑着自行车从中国最北到最南,开着越野从中国最东到最西,他习惯尘土和风霜的味道,却从不想要让自己安营扎寨地定居下来。



    骨子里的奔跑造就了他一生的忘情追逐。



    他骑着车在草原上看见了骑着摩托的她,大片的绿色让他头晕目眩,像是中暑似的倒在土路上,她采完一筐蘑菇,逆着风疾驰时注意到了他。



    她所在的民族除了土黄色的肌肤和浓密的睫毛,更有一颗善良的心,她费力地把他抬到车上,带回了家。



    他醒来的时候仍旧感觉自己的世界在旋转,是她的一杯酥油茶让他阖上了天灵盖,他几乎快要洒出几行热泪似的,不停言谢,但她却没有强烈的反应,只是莞尔一笑露出半露出几颗牙齿。



    在后来,他发现她不懂汉话,语言不通的障碍让他们交流起来倍加艰辛。



    他在她的家中休养了一天,第二天她为他把车子修理好,他从碉房中出来始终戴着墨镜,远处的草原会让他感到不适,但当他看见她卖力推着车子从草原中央走回来的时候,竟被这景象给深深地震慑住。



    他觉得她美得似一幅画。



    告别那天,他收下了她送他的墨镜和哈达,他们之间只是用肢体的语言表达些简单的情感,他和她深情的拥抱后,他便消失在了她的视线中。



    后来的他走遍了中国的许多角落,看到过太多风雅的女子,但脑海中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个不会说汉话只是笑起来沁人心田的她。



    但他已经十几年再没有去过那里了。



    现在的他,白发已经多于黑发,皮肤的沟壑愈加深邃明显,身子骨也不再如年轻时硬朗,妻子和儿女多次劝说叫他不要再出行上路,但这次他没有妥协。



    他是骑着摩托去的,走不了多少路就需要加上些油,相比山地车虽然可以减轻人力,但也着实不那么方便,他的耐力倒是不减当年,为了这般连是否能见到都不知道的重逢,路程再多艰苦也并未折煞他的信念。



    他戴着她送他的墨镜,白色哈达系在腰间,一路披靡,似是找回年轻的感觉。



    他不知道自己是否还能再见到隐匿于记忆中多年的她,也无法想象再见到她时是一番怎样的场景,是否她还记得他,是否时间让她衰老得无从辨认。仅凭对路线琐碎的记忆,和哈达上锁口处的标识,他揣着希望追逐。



    他恐惧绿色的这个老毛病也一直还在,只是年纪见长,眼睛不再那么锐利灵敏,他的这趟追寻,连他自己都觉得像是在和衰朽的生命做斗争。



    终于,他的车子停在了这片广阔无垠的土地之上,绿色苍茫的草原之南建立着大大小小精致的碉房,穿着民族服装的男男女女们经营着日常的生活,这般如画的图景,让他好像是找到了当年的那个自己,也好像是找到了当年的那个她。



    他四处询问哈达锁口出留下名字的她,可却得到的都是摇头不知的答案,他有些失望,推着摩托沿着土路缓慢地行走,但心里却想着一定可以找到她。



    因为,他是为了重逢而来。



    四、



    她辗转了几家新公司,两年八个季节里重复着辞职、新工作、再辞职、再有新工作的生活轨迹。她熟悉整个城市的十三条地铁线路,熟悉每条线路的所有站点,甚至都能比背出自己的生辰八字还要迅速,她是路痴,但没有迷过路,从来没有。



    大学毕业的那个夏天,她是以笔试第一名的成绩进入到他的公司的,像是所有毕业生的成长过程一样,从端茶倒水泡咖啡开始做起,然后因为数据录入的一个不小心被扣掉半个月工资,本本分分也换不来一次加薪一次升职。



    她第一次遇见他是在超市,她在买速食汤圆,他在挑选红酒,结账的时候信用卡的密码输错了十次,她尴尬地翻着钱包,却发现自己没有现金。排在她身后的他露出不耐烦地眼神,本以为她会灰溜溜地送回速冻水饺再灰溜溜地离开的他,竟然看见了她转身送来的祈求式的眼神。



    最后,他帮她付了帐,两袋速食汤圆一共是四十二块八,她激动地冲他鞠了好几个躬,她要他留下手机号码,想要立刻网上转账,可他却拒绝了,理由是他不想开机。



    这天是元宵节,他故意关机,为了不想收到那些让收件箱爆棚的虚假祝福短信。



    第二次遇见,是在公司的年会上,他看见了担当主持人的她,主动上前打招呼,那天她才知道他是自己的老板。



    他们之间的交集变多,后来他顺理成章地被她俘获,他似乎也成了她的心上人,暧昧持续了三个月,他却和别人订婚,她不动声色地退出,看起来没有任何感情波澜,没有任何利益挂钩,像是青春期男生女生打打闹闹小情小爱似的,收放自如。



    她自然换了新的工作,得知她辞职的消息后的他也没有做出怎么样夸张的反应。只是,她的生活里他并没有消失,每天起早赶3号线的她因为新工作改为赶2号线,他却是她新公司的合作伙伴,常常和她出现在同一间会议室。



    她再次换了工作,改由每天赶5号线上班,可他却又一次成为了她所在公司的客户,每天由她负责和他的汇报与对接。



    她更换了无数的工作,好像才发现自己原来只是想要单纯地躲避一个他。他们相遇的次数很频繁,但对于他来说每一次却都像是两人的重逢。



    这是她今年第六家新公司,第一天上班的她被通知临时加入新的项目组,她又一次想起了熟悉的画面,不同种风格的会议室,但他总是正襟危坐地看着她抱着一大叠资料走进来。



    她敲了几遍门之后,踩着高跟鞋噔噔噔得走了进来,这天他的西服外套没有系上扣子,领带是一条蓝色纹络的,皮鞋亮的几乎可以反射出人影。会议室的窗帘没有拉,光线把他今天打过太多蜡的头发照得晶亮。



    他依旧是西装笔挺一副贵族的模样,她虽然称不上什么国色天香但也算个白领丽人。



    他的眼神始终是含情脉脉,这点让她觉得他有些滥情,但是十分迷惑人。她分发好资料,对着他说了一句好久不见。



    其实想要摆脱一个人很容易,但她却每次在接到新的单子时都坚持了下来,她每到一个新的公司都会因为之前的履历而立马上手大的项目,这一点是她恩泽于他。



    这次的重逢,他向她所在的公司砸了一大笔钱,他有信心这一大笔钱可以让他再多赚一大笔钱。因为好像是魔咒似的,有她的存在,他的生意总是一帆风顺。



    她清了清嗓子,开始阐述自己的想法和要求,坐在对面的他透过投影仪放射出的剧烈光线看着站在白色幕布前站着讲演的她,认真地听。



    要知道,今天他的司机为了把他送到她所在的这家偏僻公司,可是差点迷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