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是听着霍霄的语气,南笙就知道他脑子里又想歪了什么。
可她不就碰个扣子嘛,又没碰他。怎么就乱摸了?
狗男人!真是思想不干净的人,看这个世界都是带着颜色的。
懒得在这种事情上跟他掰扯,南笙将人推开,拿出手机给于宏达拨了通电话。客房部那边还有点活儿没收尾,最好在今天赶完极度。但霍霄刚下飞机就找了过来,她把人抛下在继续工作显然有点不合适。只能拜托对方帮忙盯着。
从酒店出来,外面已经彻底天黑了。冷风吹过,带着彻骨的寒意。
南笙被冷空气激,顿时打了个寒颤。再转头看向只穿着西装衬衫,却仍旧在寒风中腰杆笔直面不改色的狗男人,她反身性地感觉更冷了:“霍霄你外套呢?就穿这么点儿能行吗?你不冷?”她刚才打电话时扫了眼天气预报,这会儿实时气温有零下7度,没太阳又是北风,简直是暴击。。
“行啊,怎么不行?”霍霄握着她的手略紧了紧,语气十分轻松,“我火力壮,点儿都不冷。”其实风吹过来时,是有那么点儿冷的。但他是男人,怎么能在自己的女人面前承认自己不行?
“嘁……”南笙撇了撇嘴,没说什么。狗男人握着她的手明明是冷的,当她感觉不到吗?死鸭子嘴硬,反正着凉感冒了,遭罪的不是她。
好在黑色商务车就停在几步路之外的地方,吹不了多少冷风。霍霄到这边之后就给司机下了班。等坐进车里,南笙先给顾妍妍发了条微信:【流量是霍霄买的。】
对方不知道是下班路上还是在忙,没有回复。南笙退出软件,又点开了微博。
和她相关的内容主页上这会儿已经没有了。不过因为热度够高,随便搜索下关键词,就能蹦出来大堆话题和内容。
营销号水平不错,语言朴实,褒贬中立都有,其中以赞扬和安利节目为多,看起来还真像是路人观众们自发讨论才引起的热门话题。
霍霄将车子开上主干道,余光里扫见她的动作,不由薄唇微勾:“我怕热度太高,你会不习惯。就让公关部那边稍微做了点推广。”
“我的确是不太习惯。”南笙叹口气,“忽然感觉明星也不是那么好当的,长年累月曝光在大众视线里,连隐私都没有。神经不粗,心脏不强,早就崩溃了。”
霍霄不以为意地轻笑了声:“神经和心脏不够强的人,做哪个行业都不可能走到食物链顶端的。”说着,他侧目瞥她眼,“怎么样?你要不要也试试做明星的感觉?”
“不了。”南笙摇头。人有多大本事就吃多大碗饭,事实证明她没那个本事。次就行了,多了她可受不了。
“啧……”听见她拒绝,霍霄颇有些遗憾,“真的不考虑考虑?我看这位小姐资质不错,将来必有所成。怎么样,要不要跟着我出道?我保证把你包装成顶级明星。”
这不伦不类的语气和台词。好像是武侠片里的高人夸赞某人根骨不错,我有本《葵花宝典》要传授给你。只要勤加修炼,必成代宗师。
南笙抬手,笑着在他腿上轻拍:“没正经。”
霍霄却被她这下拍了个激灵。手下方向盘歪,车子直接在路上画了个“z”字形。从南笙录节目开始,到他今天回来。时间算起来前前后后也有十多天了,他现在真的是……稍微沾点儿火星就能原地自然。
艹!好想直接把车开去乌漆嘛黑的小树林怎么破?
“嘶……”他缓缓吸了口气,忽然就换上张正经到不能再正经的脸,“说话就说话,别动手动脚的。”
狗男人,戏多!
南笙“哼”了声,转过头不再搭理他。
等到了晚上,她在狗男人凑过来时,将这句话原封不动地还给了他:“说话就说话,别动手动脚的。”
霍霄听着这熟悉的台词,忽然想起他爹霍启东的人生哲言:女人都是小气又记仇的动物。
“呵……”他低笑着摇摇头,继续往她身边凑,“啾啾,我不说话。我就光动手动脚……”
然后接下来的大半宿,两人都没有功夫再说话了。
极致的疲惫反而极易令人失眠。天快晾的时候,南笙终于渐渐有了困意。赶在睡过去的前秒,她意识朦胧地在心里咬牙切齿:狗男人,给她等着的!早晚也让他体验下被大卸块是什么感受!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千到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两银子,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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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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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起的功劳。”
第二百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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