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蒙骜的功夫,与区区几个府兵打架,一点难度都没有。
蒙骜应声道:“是!主人!”
应声后,蒙骜身手矫健地穿梭于这群士兵之中。
身形真是快如疾风。
士兵们只感觉一阵疾风从他们耳边呼呼而过,紧接着,他们感觉身上一凉......
他们低头一看,心中顿时一万匹草泥马嗒嗒嗒奔腾而过!
他大爷的!
蒙骜竟然趁着他们不备,给他们的衣服开了一个大大的口子。
神不知鬼不觉就能做到如此程度,若是蒙骜有意要杀他们,他的惊魂刀恐怕早就捅进他们的身体里了。
这下,士兵们即使心有不甘,深觉受到耻辱,但是也不敢再造次。
毕竟人生在世,还是活着重要。
蒙骜一脸冷漠地看着他们,道:“还打不打?”
士兵们纷纷面面相觑,而后纷纷摇着头,表示不打了。
如此丢人,他们哪里还敢吭声哟。
蒙骜道:“滚!”
士兵们听了,赶紧屁滚尿流地跑了。
逃命要紧,逃命要紧。
整个战斗的过程,前前后后加起来不到一盏茶的功夫。
收拾完这些士兵,萧权很是满意地带着蒙骜回了客栈。
听到动静而来看热闹的百姓,热闹没看上,倒是受了不小惊吓。
他们看见一具尸体死不瞑目地躺在地上。
百姓自然能认出死者是谁。
只不过,看这士兵的神色,没有痛苦之色,死得如此痛快,倒是便宜他了,真是便宜他了!
又死了一个人!
到底是谁,在这节骨眼上还出手杀人哟,胆子真是够大的。
难道杀人凶手不知道县令那个狗官正在全镇搜查杀黑子四人的凶手吗?
好杀不杀,竟在这个风口浪尖上杀,百姓心中由衷地佩服这个凶手,真是英雄好汉一个,杀得好!
而萧权和蒙骜刚回到客栈,前脚刚进了房间,就有人前来敲门。
敲门的人身上穿着制服,一看就是衙门派来之人。
面对他们之时,萧权和蒙骜故意敛去浑身气息,让自己不给人压迫感。
看见萧权和蒙骜,两人人高马大,身强体壮,士兵不由多看了两眼。
对萧权两人进行一番盘查后,也没发生什么异样,便继续排查下一个房间的人。
对这些士兵,萧权说自己来自一个边远小镇,是个读书人,蒙骜是他的随从。萧权来这里,主要是想领略一番山塘镇的人文风俗。
而且,萧权来这里也没多久,人生地不熟,一直待在客栈,还没出去,就听见街市上发生了命案,这会儿更加地不敢出去了。
他只好在客栈待着,等官府把凶手捉拿归案再出去。
这点,客栈的掌柜和小二都可以作证,在他们眼中,萧权和蒙骜确实没有出去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