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腾小说_书包族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出狱后前夫成了舔狗 > 第七百一十一章 骨子里的东西改变不了

哪怕你给她最好的教育,最好的引导,骨子里的、血液里的东西,却改变不了。
“现在怎么样了?头还疼吗?”
他问。
安妮声音柔弱,“还有一点儿。咳。陈小姐好好的吗?昨晚是我不好,没有照顾好她,我应该,把她安全带回顾先生身边才是。”
斯蒂芬神情柔和,“陈小姐已经找到了,不必过分自责。”
“昨晚你们走后,我就后悔了。”他在床对面的沙发上坐下,一脸复杂,“最近,里昂频有女子失踪事件发生,刚刚还有个华国来的女孩儿被人掠走了。还好你昨晚没事,不然爸爸会内疚死。”
他蓝色眼睛如深沉的海,是安妮打小见到大的温和模样。
安妮眼神微闪,她起身,下床,步到弗朗斯身边,双膝着地,把头伏在他腿上。
“爸爸,女儿不会有事的。”
弗朗斯大手揉揉她的头发,那一刻的神情很复杂。
曲文皓做梦到想不到,陪着沈郁书逛个街,就把人给弄丢了。
回来后的他,在曲文川的客厅里抱着脑袋暴走。
“都是我不好,我要是不去买那两杯奶茶就好了!不,或许我就不该叫她来里昂!”
曲文皓得知沈郁书有可能被贩卖后,已经暴走了半天,脑袋都快被自己的拳头捶暴了。
曲文川坐在对面的沙发上,看起来也是一脸焦灼。
温悦也在客厅里,她目光茫然地靠着楼梯扶手站着,曲文皓甚至都没心思看一眼她的长相。.8.net
“如果我知道小书会出事,我也不会让她出去的。”
她忽然开口。
曲文皓当啷一下,抬起脑袋,这声音是哪来的?
为毛这么耳熟?
他立时耳根发麻,看了一眼靠着楼梯站着的女人,又四下找了一遍,确定这屋里没有第四个人。
“是……是你在说话?”
他不可置信的手指着温悦。
却见那道瘦削转身往卫生间走去。她打开水喉,洗起了脸。片刻后,又出来。
曲文皓就看着那张已然干净清透的脸愣住了。
“你……你”
曲文皓手指着她,眼前一黑,差点儿没吓晕过去。
“我说,你不是鬼吧?”
定了定神,他还是不敢置信。
那天,他明明看见了她从棺材里摔落而出的样子。
是死的无疑。
“你见过鬼是这样子的吗?”
虽然很担心温悦这样暴露自己,以后会无法收拾,曲文川还是说了一句。
曲文皓这次是确定温悦没死了。
他晃晃脑袋,“真是不可思议。”
所以,他们这几天是给谁上坟去了?
奶奶个c的。
曲文皓心里骂了句脏话。
也不知道那棺材里躺的是谁,把他的眼泪给赚走了。虽然他向来觉着温悦傻,可到坟前,眼眶还是湿的。
“你们……你们是合起来演戏的不成?”
曲文皓不可思议地手指着曲文川、温悦。
“你把声音放小点儿,温悦没死,不能让害她的人知道。”
曲文川不得阴鸷着声音提醒。
曲文皓脸色极是难看的,又低咒一句什么话,所以那天的葬礼,也是白白浪费感情了。
曲文皓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所以,你是从葬礼上就知道她没死是不是?”
那天葬礼上,他就觉着,他小哥有点儿冷静,温悦死了,他不是应该,怒发冲冠,替她把顾遇好好收拾一顿的吗?
“还要早几天。”
曲文川平淡开口。
曲文皓:……
“这事儿,到你这里就打住,不能再让第四个人知道,懂吗?”
曲文川神情严肃地向着曲文皓。
“这个你放心,我自然不会说出去!”
他曲文皓就一样好,答应人家保守秘密的事,扒一层皮都不会说出去。只是,沈郁书她不会知道了,她的温姐姐没有死。
曲文皓眼睛里面潮潮的。
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
要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他说什么也不会带着她去逛老城了。
*
沈郁书醒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在一辆颠簸的车上,身边还躺着坐着数名女子。
无一例外,都睡着。
也许是像她一样,被吸了迷药。
沈郁书脑子里第一个意识就是,她被绑架了。
但看眼前这阵势,绑匪不会一下子绑这么多人吧?
啧,她不会是遇上人贩子了吧?
她听说过那种女大学生坐趟火车,被下了迷药,就此被拐卖到穷山沟的事。
莫不是这事儿也让她遇上了?
沈郁书顿时一阵浑身发紧。
不知道她们会被带到哪里去。
沈郁书想,她必须得留下些什么,万一警察发现,她就有救了。
她曾经,也做过小混混的,那时她叫小麻雀。
自然,也有几分三脚猫的本事。缚着手腕的绳子被她褪开了,她极是小心的撸下自己的手串,在手心里攥着,又将绳套反剪着双手套了进去。
不知过了多久,那颠簸停了下来。
密闭的车厢被打开,手电筒的光亮照进来,“都弄下来!”
她听到有人说。
沈郁书把眼睛睁开一条缝,看到外面站了好几个人高马大。荷枪实弹的汉子。想在他们面前逃走,她怕是没那个本事。
急忙又闭上眼睛,装做没有醒来。
车上的女人一个个被弄了下去,最后,沈郁书感觉,有人拾住了她的头和脚。
“小心点儿,别弄伤了她们,弄伤了就不值钱了。”有人说。
沈郁书可以确定,她是遇上了贩卖组织。在那些人搭起她的时候,她缚在背后的手用力,将手串丢了出去。
那些人将她放下的时候,她再次将眼睛睁开一条缝,看到眼前几条人影在晃,似乎是在码头,她们被当成货物从集装箱货柜车里弄出来,现在已经在一条船上了。
她的手串上,刻着一个“书”字,是这个世界上绝无仅有的,如果,她的朋友们在找她的话,看到那枚手串,就会认出来。
沈郁书一边想着怎么伺机逃走,一边寄希望于那条手串。
*
秦笙带着一身风尘到了里昂,落地后,直奔警局。看到顾遇,他脸上微有惊讶,顾遇声音低沉,“找到了点东西,你看一下,是不是沈郁书的。”
他用眼睛指了指桌上的一枚红玛瑙手串。
秦笙立刻一把拾起,他反复的看了又看,眼神逐渐激动,“对,这肯定是她的,这上面写着“书”字呢!她每天都戴着这个的!”
秦笙爱沈郁书,所以,她每天的衣着打扮,她的饮食习惯,她的兴趣爱好,她的一切一切,他都会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