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腾小说_书包族小说网 > 修真小说 > 极品仙君 > 章节目录 第2章:落仙村之子
    高天之上,不知其几万里,一层层几乎不可见的波动不断地从某个地方扩撒而出,围绕着一片七彩烟霞笼罩着的空间,所过之处虚空颤动,似要湮灭,隐约可见有三道流光倏忽闪过。



    



    其中一道紫色流光闪烁而出,化为一名紫衣男子,他祭出一柄金色小剑,双手翻飞,不断掐出玄妙的手印,草木,禽兽,山川,河流,纷纷闪现,只见男子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快,几乎看不真切,到后来双手竟掐出星辰,日月,在虚空中汇集一处,融为一体,似乎将整个世界都封在其中,最后化成一道流光,射入那金色小剑之中。



    



    另一方,那道青色虚影,则从口中吐出一座白色玲珑小塔,浮在身前,一道道面容可怖鬼影从他极速挥动的双手之中不断抖出,没入那玲珑小塔之内,越往后,鬼影越清晰可见,最后竟凝成实质魂体,发出一声声厉啸,射入塔内。



    



    而那黄衣女子身前,悬着一把七彩流光的古琴,女子飘然起舞,衣袂翻飞,阵阵仙音自她口中吟唱而出,不断地拨弄着七彩古琴,只见那女子的身形越来越快,快到每一个动作都化成一道分身离体而出,与那仙音一起流转入七彩古琴之中。



    



    最后,那金色小剑不断变大,金芒万丈,一道欺天剑芒倾泻而出,白色小塔受无尽鬼影的滋补,化身一座镇天巨塔,飞临无上高天,黄衣女子手中的七彩古琴,发出一阵天地初音,似自亘古而来,缭绕至今,只见一道火红色的身影从琴中飞出,竟是神兽凤凰之象!



    



    三道霸绝人间的攻击,齐齐攻向不远处仙霞萌动的一处所在,七色神芒包裹着一块异石,在其中若隐若现,最中心,是一道道金纹荡漾而出,不知为何物所发。



    



    三人的攻击破入云霞,触碰到了那七色异石,结果却不是石屑纷飞。只见一道黑影悄然出现在这方天地之上,越来越大越来越大,最后竟让天地失色,把整片天地都笼罩其中,三人见势不妙,欲要逃走,各展身法,想这三人皆为世间最巅峰的人物,速度是何其快也,若流光般奔走,居然也来不及遁出黑影笼罩之地,最后被罩入其中。



    



    一声钟鸣似从天地鸿蒙之初传来,古朴浑厚,似神音临世,一口大不知其几万里的遮天巨钟狠狠地罩住了这方天地,激起无尽尘埃,堪蔽日月,一时间天失其高,地不知厚,似远古浩劫降临人间。



    



    钟鸣九遍,万丈金芒耀世而出,涤荡人间,最后汇成一点星光破天而去。



    



    无尽尘埃散去,枯败的草木恢复勃勃生机,天空澄净,大地新生。



    



    只有那仿佛不曾存在过的三人,余下了各自的武器,漂浮在虚空之中。那柄金色小剑,断成三截,发出阵阵哀鸣,七彩古琴的六根琴弦齐齐脱落,琴身静静地悬浮着,零散的仙音隐隐回响,那玲珑小塔则分拆成九层,虚实各异的鬼影时隐时现,似在寻找着什么,从这就可以看出之前那三人的高下。



    



    三件神兵失主,最后化成道道流光远去,散入天涯,不知所踪……



    



    十万年后。



    



    浩土西。



    



    凌云国。



    



    青州城外,傍晚,落仙村。



    



    “人说仙踪渺,何必天上找。人间有逍遥,神仙不知道……”一个青衣少年,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哼着打油诗,手里拎着一只烧鸡,走在田野之中,往落仙村去。



    



    落仙村名为落仙,实际上是一片穷山恶水,偏僻得可怜,至于为什么有“落仙”这样一个美名,据说是很久很久以前,数万载以前的远古时代,此地仙霞缭绕,山雄水媚,异禽灵兽遍地,连神仙路过此地,都会为这一派仙景所迷,要落下来驻足观赏,甚至隐居此处,不愿远走。



    



    “逍哥儿,回来啦?哟!手里头还提着烧鸡,看来今天手气不错啊!”看少年出现在村头,一个壮年男子带着草帽,身着麻布衣裳,扛着一把锈迹已生的锄头,咧开嘴笑道。



    



    “是啊,刘叔,今天掌柜的发了二十文钱给我,我去大发赌坊碰了碰运气,赢回七十文,买了只烧鸡给李婶尝尝,您得空过来坐会儿,一起吃晚饭!”少年的声音清澈明亮,跟眼前这壮年村民显得十分熟稔。



    



    “行!你先给你李婶问个好,我还有事要做,回头去你们那儿。”说着,刘叔扛起锄头走向田间,厚实的身影在夕阳下丝毫不显得落魄,穷归穷,却影响不了山里人的性子,对他们来说,一天有饭吃,有衣穿,就是幸福。



    少年听刘叔这般说,便知道他晚上肯定不会来,于是继续往村里头走去。一路上看见他的村民都招呼叫着“逍哥儿,”有些热情的大叔大婶还拉着少年扯扯青州城里头的事情。



    



    来到村北的一间茅草屋前,袅袅炊烟从顶棚上不断冒出来,少年清亮的声音响起:“李婶,我回来啦。”



    



    用稻草和树枝捆绑做成的门被推开,一个穿着粗布衣服的中年女人走了出来,约四十岁左右,发上扎着头巾,衣服上打了很多补丁,略微有些蜡黄的脸上沾染了一些烟熏的黑色灰尘,身材已经有了开始发福的迹象,看见少年站在门前,笑意马上涌了出来,道“逍哥儿,今天怎么回来啦?来,快进来坐,正好做着饭呢,你也不早说,菜都没准备。”



    



    “李婶,没事儿,我带了烧鸡回来,今晚的菜绝对够!”



    



    “这孩子,掌柜的每个月就发二十文钱,你买只鸡就得花十文钱,可不能这么浪费。”



    



    “没事!今天我运气好!赢钱了,李婶您就可了劲儿吃吧。”



    



    “你呀!又去大发赌坊了是吧?上个月的二十文钱全扔在那儿了,今儿又去……”



    



    “好啦李婶。我们先吃饭!不说这个,吃饭。”



    



    少年名叫云逍,今年十六岁,是李婶十几年前在仙溪边上洗衣服时捡回来的,当时见他哭得哇哇直叫,小脸蛋上泪水横流,看着着实可怜,就把云逍抱回了落仙村。取“云逍”这个名字是有原因的,当年云逍被一个木盆载着,漂荡在狭窄平缓的仙溪上,里面有一枚“玉佩”,上书一个“云”字,在包裹云逍的襁褓里头,夹着一本仅有七页厚的书籍,上面写有三个古意盎然的字,字体繁复难懂,请教了村里最有学问的老张头,也只知道第一个字看起来好像是“逍遥”的“逍”字,于是就给少年取了现在的这个名字。



    



    落仙村出了名的穷,处在穷上恶水之间,土地贫瘠,一亩田生长出的稻谷比青州城外附近的沃土少了很多很多,还不到那边的十分之一,加上村里青壮偶尔去仙山中捕兽打猎获得的食物,才刚好养活落仙村十几户人家。



    



    李婶的丈夫死于村里的一次捕猎行动,被野兽所杀,家里只有她一个人,负担云逍有些勉强,村里其他人平时也会尽力帮衬,支援一些食物,所以云逍可说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在云逍的少年时代,老张头扮演了一个很重要的角色,他是村里唯一一个识文断字的人,以前在青州城里做过账房,后来不知怎么,来到了落仙村,作为云逍的老师,老张头多年以来一直都教他认字学文,这才有了现在来福客栈的伙计——店小二“云逍”。客栈伙计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胜任的,不仅要能识字,还要会察言观色,会说话,面对不同的客人用不同的方式和他们交谈。



    



    云逍是落仙村所有村民的孩子,多少受了些偏爱,不像其他人家的孩子,刚长大就要做家务和农活,整天到处瞎逛,生活过的很滋润,至少云逍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这天晚上,云逍又和以前一样,坐在茅屋顶上,看着天上的冷月,一动不动。



    



    这是云逍保持了十六年的习惯,从他来到落仙村的第一天起,只要有月亮,他都要盯着看一晚上。当他还是襁褓中的婴儿之时,李婶每逢月出,都要打开窗户让月光洒进来,才能让云逍睡着,后来云逍慢慢能爬,能走了,就会自己找到一个能看到月光的地方,看着天上明月,慢慢入睡。



    



    七岁以后,云逍几乎每晚都睡在屋顶。刚开始,李婶害怕他会染上风寒生病,曾经极力劝阻过云逍好多次,可是死也劝不住,即便把云逍拉回房间了,一到深夜,他又会自己爬到屋顶上去,在月辉之下入睡。后来李婶也发现,云逍这么个露宿法,竟然从未生过病,渐渐就再没说过他了。村里人对云逍的这个怪癖,都早已经习以为常,只当是小孩子心性。



    



    夜深了,朗月当空,云逍静静地躺在屋顶上,安然睡下。那枚石佩挂在胸口,每隔许久,闪过一丝微不可查的光芒,如果不是石佩露在外面的话,根本看不到一点光影。



    



    淡淡清辉洒落在少年的身上,一切渐入寂静之中……



    



    清晨的落仙村薄雾迷蒙,让人看不真切隐约其中的这一方卑山劣水,远天处,似有五彩光华萌动,渐渐渲染开来,一片片锦缎般瑰丽柔和的霞光漫天而上,显露出最中间孕育着的一团火红神光,如果有人在极远处某个特定的角落看过来,会发现某一瞬间的落仙村,仙霞万丈,一轮神日自远天喷薄而出,真真如仙境一般,让人流连忘返。可惜,这一方仙景,如昙花般一现而过,却无人能窥视其一角。